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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迎江区招聘10人,专科起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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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78号)规定,现就年安庆市迎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名额


  年安庆市迎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10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年11月10日起在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年11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人;


  4、经*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年11月16日9:00至11月2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在报名有效期内把个人简历电子版和本人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一起发至电子邮箱:rl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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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现场审核时间,审医院一号楼六楼学术报告厅,现场审核时请携带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原件,本人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二张。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在现场报名时按要求出示本人申领的“安康码”。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年安庆市迎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p>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执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


  2、属全日制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拟聘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后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现场缴纳考试费用45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厅皖价费〔〕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迎江区*府网予以公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年11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科目为专业三基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值分。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策。上述人员在报名的同时,携带相关证书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迎江区人民*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依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工作由迎江区卫健委组织,医院具体实施。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年安庆市迎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等。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加面试成绩的50%合成。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含加分)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含加分)的,按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医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迎江区人民*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办〔〕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在迎江区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庆市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年安庆市迎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有关招聘*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庆市迎江区人民*府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策-(安庆市迎江区卫健委)


  -(安庆市迎江区人社局)


  考务-(安庆医院)


  举报监督-(安庆市迎江区纪委监委)


  招聘单位见《年安庆市迎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报名表(1).docx


  承诺书(1).docx

附件1:年安庆市迎江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表(修改)(1)(1).xls

安庆市迎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庆市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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