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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民政部门助力乡村振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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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安庆市民*部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民*领域*策、资金、力量统筹,全面巩固拓展民*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保持民*兜底保障*策总体稳定。保持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策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兜底责任不松,推进五年过渡期内各项衔接*策落地见效,继续保持“单人保”“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刚性支出扣减”等*策稳定实施。推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25项举措,及时修订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规程,完善县域通办和社会救助服务对象信用承诺制度。将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回头看”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强化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稳步提高救助标准,年以来,累计为1.43万人次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让困难群众急有所纾、困有所扶。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民*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卫健、人社、住建、数据资源等部门工作联动,推进数据共享和精准比对,加大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的动态监测力度,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约20万低收入人口的基础数据库,已录入相关基础信息万余条。着力健全安庆市低收人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了4个维度、20个细项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指导各级社会救助部门根据严重程度采取跟进措施。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驻村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帮扶。


  


  不断优化农村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提升设施覆盖率。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指导村(居)委会落实农村留守、独居、高龄、失能老人定期巡访制度;建立县、乡、村相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鼓励各地安排有条件的敬老院、养老机构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全面落实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制度,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1%。积极对接医保部门,将41家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机构。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资金池,加快推进民*领域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持续推动救助资源全民共享、救助方式因地制宜、城乡差距持续缩小。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引导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治理、融入乡村经济建设,积极参与农村留守人员关爱、资源链接、走访探视等特色服务。支持专业社工机构在40个脱贫村开展“童伴妈妈”“童心协力”等关爱行动,打造“活力社区亲子园”“放心1+四点半课堂”等服务品牌,让近万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持续受益。建立公众捐赠激励机制,仅市本级年以来就新设8家慈善冠名基金,筹集资金超万元,专项用于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支持岳西县整合企业捐赠资金,设立“岳西·牵手医基金”资金池,因人因户施策,及时消除边缘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胡仁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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