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人考函〔〕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1号)要求,现将我市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科目
题型
初、中级
10月10日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客观题
高级
10月10日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策
主观题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