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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试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设立专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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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将在桐城市、岳西县、迎江区、安庆高新区分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试点,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最后一公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以自然村、城市小区为基础,建立环境专项监督网格体系,通过设立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村(社区)三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和环境专项监督员,将环境监督基本单元最小化,进一步保障监管无盲区。目前,我市试点地区已陆续出台环境专项监督长制试点工作方案,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要求,明确各级环境监督责任。此外,试点地区还将在8月底前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包括环境专项监督长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信息公开制度、工作调度和督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环境监督员培训机制,以及“巡查(排查)、交办(上报)、整改(查处)、督查(调度)、验收(销号)”的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闭环机制。根据要求,试点地区将设立县(市、区)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办公室;乡镇(街道)建立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站,保障1-2名专职人员;行*村(社区)要设立1名专职环境监督员、1-2名义务环境监督员。(全媒体记者项珍通讯员汪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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