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安徽网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安庆市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日前出炉,根据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免试就近原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各地应综合考虑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根据“零择校”政策,安庆市区公办学校凡已用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对申请学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6月30日前。
阳光招生原则
各县(市、区)要坚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均衡分班原则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两个一致”原则
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按各地制定的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确定学区学校入学。各县(市)可参考《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执行(附件1)。
“两个为主”原则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实现入学工作科学、有序、规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
招生办法
据了解,年安庆市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线下报名预审、网上登记校验”招生流程,其中选择部分初中、小学试行网上报名招生。各县(市)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