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安庆市医保局消息,该局会同市税务、财政部门强化措施,围绕“五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
创新服务方式,减少人员流动实现“不见面办”
及时向社会发布“不见面”办理倡议书、公告和通知,明确“不见面”办理事项名称、办理方式、申办材料和办理流程等内容;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多种非接触式办理方式相结合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模式,提高经办效率。同时开通电话服务热线,实现医保政策咨询“线上答”;简化办事流程,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就诊记录,作为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证明材料,减少书面证明材料。
建立绿色通道,确保优先救治实现“及时办”
开辟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资金拨付和结算的“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办、马上办。确诊和疑似患者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按照“先救治、留信息、再清算”的原则,实行登记管理,确保不影响患者就医、不影响医疗机构救治;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向收治医疗机构预拨医保资金,医院垫付压力;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或医共体总额预算指标,单独结算。
支持长处方,医院就诊频次实现“便民办”
做好医保门诊慢性病服务管理,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充分运用医保信息系统,在不影响患者就医、医疗机构救治的前提下,监控药品使用情况,确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合理高效。
放宽办理时限,部分医疗保障业务实现“延期办”
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费人无法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参保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补办,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缴纳;及时调整医保信息系统,临时解除相关结算限制,确保参保人员可正常享受待遇;延长定点医药机构每月医疗、药品费用结算单报送时限。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系统数据先行结算拨付,减轻医药机构资金垫付和工作人员跑腿压力;适当延长年度医药费用医疗保障服务窗口报销时限,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
做好场地防护,现场医保经办业务实现“放心办”
在窗口服务未正式开放前,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实行预约制,相关业务确需到现场办理,可预约办事,同时公布预约和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卫生检测、清洁消毒、办事群众和经办工作人员体温检测等工作,消除经办场所疫情隐患,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整洁的服务环境。
储相宜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