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年,社保
变
化
大
安庆有社保的注意了国务院正式宣布
这两种险确定合并实施!
赶紧跟小编来看看吧!
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而且合并要在年底前实施。
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保险管理资源、实现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五险合并为四险
看似少了一险
但其实是更好保障参保人的权益
算得上是一件大好事!
那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会发生变化吗
参保企业的负担是否会增加呢?
“五险”变“四险”?
只是合并实施,待遇不变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栏目视频
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如今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一是确保待遇不变,不下降,二是确保制度可持续。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丝毫不会影响。
《意见》提出了推进生育保险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主要*策
一是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完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
三是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强化监控和审核。
四是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五是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六是确保制度可持续。各地要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导预期,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根据当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差异、基金支付能力、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统筹地区加快落实,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总结一句话就是:合并之后,单位、企业的缴费比例是现有医保费率与生育保险费率之和,个人只缴纳医保,不缴纳生育保险。
社保的这些大变化你也要清楚
一、征管力度空前,不缴社保违法
年社保归税务局统一征管,象征着社保征管力度加大。而后社保黑名单制度的建立,更是让社保征管力度更上了一个台阶,不依法缴纳社保,将会受到联合惩戒。
下面这6种情形拟列入社保“黑名单”
二、社会保险经办需要提供的证明事项将大幅减少
三、社保转移接续变得更简单
四、国企出10%的股权,发社保福利
为了充分让老百姓享受国有企业发展的成果。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截止目前三家试点国有企业已划转资金超亿,后期将持续划转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10%的股权充实社保基金。社保红利将进一步提升。
目前社保已然成为继房子、教育之后的第三大刚需了,除开老了能养老,病了能治疗,现实中许多事情都跟社保挂钩。
那如果我们的社保断缴了,会像传言说的那样,全部资格清零吗?
社保断缴对个人存在一定的影响,有些资格会清零,但重新缴纳达到一定时间后就能恢复资格,有些资格是不会清零的,比如对于职工养老/医疗的缴纳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中断前后缴纳过的都算,不存在清零或作废。
社保越来越重要了!
千万不要让你的社保断了
一、社保断缴,哪些清零?哪些不清零?一张图看懂↓↓↓
二、但是,还是提醒一下大家,社保最好不要断缴!
为什么?社保一旦断了真的很麻烦,因为它是跟很多*策直接挂钩的!
这么重要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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