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及行*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对拒收现金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将依法予以查处。
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和举报。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期间投诉举报。
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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