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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14 10:53:00

安庆市年第13批次

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迎江区滨江办事处马窝村、西湖村,老峰镇新建村: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安庆市年第1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拟征地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迎江区滨江办事处马窝村、西湖村,老峰镇新建村境内,详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1、迎江区滨江办事处马窝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3.公顷(耕地3.公顷)。

2、迎江区滨江办事处西湖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公顷(耕地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3、迎江区老峰镇新建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3.公顷(耕地3.公顷)、建设用地1.公顷。

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24号)的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区域

统一年产值

标准

(元/亩)

农用地

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补偿倍数

安置补助倍数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土地补偿倍数

安置补助倍数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迎江区滨江办事处、老峰镇

10

15

5

7.5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市*府80号令等有关规定执行,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安置。

(三)青苗补偿标准

根据宜*秘[]号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单位:元/亩

行*区域范围

地类

菜地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鱼塘(含蟹塘、鳖塘)

林地

(疏林地、灌木林地)

园地(含果树、花卉、花木、药材等)

市区

 

五、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本次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实行货币安置,同时根据安庆市人民*府《安庆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宜*发〔〕24号),将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际安置办法以*府依法批准为准。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送达被征地、拆迁农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7日内书面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年10月12日

安庆市年第21批次

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庆国土资征告〔〕21号

宜秀区杨桥镇龙山社居委: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安庆市年第2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拟征地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宜秀区杨桥镇龙山社居委境内,详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1.宜秀区杨桥镇龙山社居委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2.此次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的勘测结果并报省*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24号)的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区域

统一年产值

标准

(元/亩)

农用地

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补偿倍数

安置补助倍数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土地补偿倍数

安置补助倍数

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宜秀区杨桥镇龙山社居委

10

15

5

7.5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市*府80号令等有关规定执行,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安置。


  (三)青苗补偿标准

根据宜*秘[]号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单位:元/亩

行*区域范围

地类

菜地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鱼塘(含蟹塘、鳖塘)

林地

(疏林地、灌木林地)

园地(含果树、花卉、花木、药材等)

市区


  

五、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本次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实行货币安置,同时根据安庆市人民*府《安庆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宜*发〔〕24号),将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际安置办法以*府依法批准为准。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送达被征地、拆迁农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7日内书面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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