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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21 14:21: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7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73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就年度桐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核准,年度桐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等详见附件1。


  在年度桐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年高校毕业生。


  (二)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四)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五)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年、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与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属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参加报名。


  (五)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年7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学历(学位)等条件见附件1。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人;


  (四)经*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和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优先择岗、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7月9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桐城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7月22日8:00至7月26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桐城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报《年度桐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如实详细填写,从高中填到现在,时间要衔接不能间断),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像素,大小2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将于7月27日12:00前完成。报名时由市教育局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27日前可随时登录桐城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28日12:00前改报。


  (四)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桐城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29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年8月10-11日期间,到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桐城市桐潜路与西四路交叉口,教育局二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急需紧缺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30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所报岗位报考人员按规定比例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将于7月30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


  (五)笔试


  年度桐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笔试由桐城市教育局、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为公共课(20分)和专业课(分)两科合卷,满分为分。公共课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专业课考试内容为:幼师专业所学的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及幼儿教育专业所学的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理论知识(幼儿卫生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占50分,音乐、美术、舞蹈理论知识占8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8月12日至14日登录桐城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成绩合成时,公共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成绩(百分制)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含加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桐城市教育局网、桐城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策。上述人员于8月14日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桐城市桐潜路与西四路交叉口,教育局二楼)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百分制)增加2分。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桐城市教育局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专业测试入围人选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中依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尾数进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等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或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是: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及内容: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分。内容包括:①30分钟命题绘画(分值30分);②5分钟指定曲目弹唱(分值40分);③3分钟自选舞蹈展示(分值30分)。着重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本功、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3、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八)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百分制含加分)60%与专业测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6+专业测试成绩×0.4,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原则依次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优先;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十)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和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1号)执行。体检工作在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一)优先择岗


  报考有高分优先择岗要求岗位的考生,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次)。市教育局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择岗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对考察、体检、择岗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在桐城市教育局网、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招考信息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办〔〕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桐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内管理并实行服务期制度。新聘教师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三年。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24号)规定,“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皖教秘师〔〕33号精神,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桐城市教育局、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桐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相关*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桐城市教育局网、桐城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三)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策考务


  -(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


  -(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年度桐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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