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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稳定全市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部门整体部署,安庆公安交警部门于5月25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驾周末夜查集中统一行动。
什么时间查?
5月25日起……
什么地点查?
中心城区、高速公路、乡村道路……
现场直击
截至5月27日,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38起、醉驾4起。
26日13时,交警二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宜城路孝肃路路口一辆车号为皖H9***5号轻便摩托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身上散发酒气。后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6日13时40分许,交警二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天柱山东路文苑路口开展酒驾行为整治行动,检查一号牌为“皖H9***3”的摩托车时,发现驾驶人口中散发阵阵酒气。驾驶人曹某自称中午喝了点酒,经现场呼气式检测,其检测值是72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6日14时许,交警二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皖HB***2”的两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李某经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为28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律规定:酒驾,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mL、小于80mg/mL的驾驶行为。醉驾,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mL的驾驶行为。
酒后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刑事犯罪,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夜查”查什么?
酒*同检,实行“3+N”整治
行动期间,安庆交警部门成立全市酒驾醉驾*驾周末夜查集中统一行动指挥部,并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制度,实行酒*同检工作机制。
重点区域是国省道路、市区(县城)及城乡结合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涉*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重点时段为晚20时至次日2时,特别是高中考、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端午节、世界杯足球赛期间等期间。
检查的重点行为包括酒驾、醉驾、*驾违法犯罪行为。此外,统一行动将实行“3+N”整治,结合实际增加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夜查”怎么查?
大数据、天网出动,“无盲区”严查“三驾”
此次行动安庆将严管严查,每个交警大队(中队)设立至少一处执勤站点,城乡统筹、警队联勤,织严织密整治网络,做到城市、县乡、高速整治同开展、全覆盖、无盲区。
统一行动还将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整治行动,减少执法干扰。安庆公安交警部门也在积极探索组建跨警种联合执法力量,形成大兵团协同查处“三驾”优势。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加强执法机动力量组建,将不定期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流动巡逻、机动执勤,将警力向郊区、乡镇延伸,机动灵活开展整治。
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天网、查缉布控系统等技术,加强酒驾醉驾*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分析研判,及时、高效、精准布控查缉。
“夜查”怎么罚?
公示严重违法者,*员违法将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对于整治行动,安庆交警部门将从源头开展劝导宣传,落实专人劝阻和举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发生。
对于被查处的酒驾醉驾*驾违法犯罪行为,安庆交警部门将实行联合惩戒,及时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严重违法者进行公开公示,并推送“信用中国”网。对*员、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驾违法犯罪行为的,还将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来源:安庆公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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