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物价局下发了《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59号),通知规定:自年4月1日起,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
通知明确:将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与大工业用电类别统一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其中,千伏安及以上的原一般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合并后的单一制或两部制目录电价;千伏安以下原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合并后的单一制目录电价;原大工业用户执行合并后的两部制目录电价。
通知提出:降低全省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目录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目录电价在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42分;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同时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输配电价在国家批复的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输配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42分。
此次电价降低,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要求的第一批措施;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国家还将出台第二批降价措施,以达到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
据初步测算,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年减轻全市一般工商业用户负担约万元左右。市物价局已及时要求安庆供电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服务企业,确保电价*策在我市全面落实。
来源:安庆市*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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