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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优先;若以上皆相同,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笔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3、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号)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桐城市年卫健系统“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乡聘村用”招聘定向到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周转池编制管理,录用人员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到镇卫生院,再由镇卫生院指派到村卫生室工作。
3、“乡聘村用”人员工作期间,享受所在镇卫生院岗位相关*策待遇。市卫健委、医院、镇卫生院负责其执业、培训、进修、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奖励惩戒等日常管理,医院监督指导。“乡聘村用”人员在村卫生室岗位服务满3年后,经考核合格,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镇卫生院工作。
4、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定岗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签订三方《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落实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
5、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至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桐城市年卫健系统“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桐城市人民*府网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市卫健委人教科)
-(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桐城市年卫健系统“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
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年9月8日
附件1:桐城市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乡聘村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桐城市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乡聘村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文中涉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