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记者从安徽省消保委获悉
该部门开展
年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认定工作
拟认定
合肥鼓楼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等
82家单位为
“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目前正在公示期
公示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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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示时间为年5月25日—5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消保委秘书处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等,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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