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人出门注意啦!
早高峰阶段城区各个路口
都有交警“盯”着你!
电瓶车逆行罚款50!
还有这些违法行为也在查哦~
安庆市公安局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遮阳雨篷的通告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雨篷(含遮阳伞和遮风前挡,下同)改变了车辆外形尺寸,降低车辆稳定性,影响驾驶人安全视线,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整治上述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此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个人违法销售或加装电动自行车遮阳雨篷。二、严禁驾驶加装遮阳雨篷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三、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加装电动自行车遮阳雨篷行为,公安机关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遮阳雨篷上道路行驶(含路侧停放)的,一律当场强制拆除和收缴,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拒绝拆除或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电动自行车。四、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安庆市公安局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8月5日发现加装的,一律现场拆除骑行机动车道,罚款50元!电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逆行,罚款50元!《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
闯红灯,罚款+通报!公安交警部门利用电子警察抓拍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在处罚的同时,还将通报、抄告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居委和市文明办。来源:安庆公安交警微发布今日优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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