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商品住宅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商品住宅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在此之前,不仅需要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要等到商品住宅项目完成封顶验收后,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才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文如下:
为推进行*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保证公积金贷款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研究决定,对商品住宅项目公积金贷款有关*策予以调整:商品住宅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延伸阅读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审议通过《关于铜陵市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草案)的报告》;
2、审议通过《铜陵市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审议通过《铜陵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等议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铜陵市人民*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设6个科(室),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39人,其中,在编26人,非在编1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年,新开户单位家,实缴单位家,净增单位家;新开户职工2.84万人,实缴职工14.28万人,净增职工2.4万人;缴存额27.40亿元(含枞阳划转存量9.6亿元),同比增长75.74%。年末,缴存总额.24亿元,同比增长22.3%;缴存余额52.35亿元,同比增长29.7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徽商银行。
(二)提取:年,提取额15.38亿元,同比增长27.70%;占当年缴存额的56.15%,比上年减少21.14个百分点。年末,提取总额97.89亿元,同比增长18.6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7万笔15.15亿元(含枞阳划转存量5.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52%。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4亿元。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62万笔71.8亿元,贷款余额44.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61%、26.73%、28.0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4.91%,比上年减少1.1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四)资金存储: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53亿元。其中,活期存款2.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48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4.91%,比上年减少1.1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年,业务收入.44万元,同比增长30.71%。存款利息.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万元,其他2.44万元。
(二)业务支出:年,业务支出.88万元,同比增长27.24%。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5万元,归集手续费.1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4万元,其他.16万元(主要为公转商贷款贴息支出)。
(三)增值收益:年,增值收益.57万元,同比增长36.06%。增值收益率1.33%,比上年增加0.1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年,提取管理费用.7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8万元。
年,上交财*管理费用.34万元。上缴财*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1万元。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年,管理费用支出.55万元,同比下降4.13%。其中,人员经费.86万元,公用经费.58万元,专项经费.1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2.1万元,逾期率0.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6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9%。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7.69%、20.31%和75.74%。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0.73%,国有企业占17.68%,城镇集体企业占0.56%,外商投资企业占0.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6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8%,其他占22.8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0.18%,国有企业占37.62%,城镇集体企业占0.62%,外商投资企业占1.3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7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4%,其他占15.23%;中、低收入占98.2%,高收入占1.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13%,国有企业占25.67%,城镇集体企业占0.23%,外商投资企业占0.6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3%,其他占28.03%;中、低收入占99.63%,高收入占0.37%。
(二)提取业务:年,5.4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38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2.6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9.1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87%,租赁住房占0.16%,其他占3.4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7.3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6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01%,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占0.4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25%,其他占0.9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71%,高收入占2.2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6.2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9.35%,比上年增加0.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3.23%,90-(含)平方米占62.83%,平方米以上占3.94%。购买新房占54.82%,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41.64%,其他3.5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1.7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8.2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02%,30岁-40岁(含)占32.14%,40岁-50岁(含)占27.61%,50岁以上占10.23%;首次申请贷款占85.3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69%;中、低收入占99.32%,高收入占0.68%。
2.异地贷款:年,发放异地贷款笔.5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未新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36万元。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笔126.56万元,累计贴息.21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1%,比上年减少9.9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国务院批准安徽省铜陵市、安庆市部分行*区划调整,安庆市枞阳县划归铜陵市管辖,根据区划调整要求,年5月11日,铜陵市与安庆市*府达成了关于枞阳县管理部移交协议,原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枞阳管理部正式划归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办理了交接手续。我市平稳接收了枞阳县近2万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因机构调整,导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增加.12万元,贷款增加.10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增加.33万元。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
按照年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元)的%确定本市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元,按照年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元)的60%确定本市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元。
2、公积金贷款*策调整情况
年11月18日起执行贷款新*,支持城镇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及二套房,二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一是正式开通住房公积金短消息服务,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较好的方便广大职工;二是开通住房公积金网厅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三是开通“铜陵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