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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4 1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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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培养“名教师、名班主任、

名校长”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安庆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市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实现安庆教育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庆市培养“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名工程”“三名人员”)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安庆教育发展新阶段目标,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服务教师发展,着力构建安庆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新格局,全面开启安庆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化、高素质化新征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师德为先。着力提升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中小学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四有好老师”标准,用“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的要求,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二)坚持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专业化成长规律,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相结合,突出构建梯级培养体系,积极为教师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和空间,实施有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的培养。

(三)坚持规模适当。根据全市中小学教师总体数量,合理规划“三名人员”培养规模,计划利用3—6年的时间,集中教育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培养培训一批在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安庆名优教师、班主任和校长。

(四)坚持以点带面。注重发挥“三名人员”的引领作用,努力实现造就一位“三名人员”,培育一支团队、带动一个群体、提升整体队伍素质的目标。“三名人员”的选拔要兼顾示范性学校和非示范性学校、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要兼顾不同学段、不同学科,要适当向薄弱学科倾斜,优先遴选长期服务乡村学校的名教师和校长。

三、总体目标

(一)培养“名教师”。以示范引领教师专业化成长为核心,以“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业务精湛、成绩显著”为目标,每3年一批,每批培养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3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50名,市级骨干教师名。经过6年努力,力争培养一批在课堂教学、学科建设、课程改革、教育理论等方面具有很强教学和研究能力的学科领*型人才。

(二)培养“名班主任”。以班级管理建设为核心,以“师德高尚、关爱学生、班级管理水平高和学生、家长、社会高度认可”为目标。每3年一批,每批培养20位名班主任,力争经过6年努力,培养一支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精通班级管理、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班主任骨干队伍。

(三)培养“名校长”。以提升现代管理能力为核心,以“教育理念先进、事业心强、管理水平高、办学实绩突出”为目标,每3年一批,每批培养50位名校长,力争经过6年努力,培养一支*治过硬、业务精良、富有敬业精神和教育情怀、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育家型校长。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局成立以安庆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三名工程”培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人事科),全面负责“三名工程”的各类建设、考核和服务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三名人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教育教学成果,为其健康成长和作用发挥创设良好环境。

(二)构建梯级培养体系。“三名工程”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市、县、校三级,各级教育行*部门和各学校按照分工在负责实施好本地本校名教师、名班主任和名校长培养的同时,要做到与上、下层级培养有效对接。各级制定的实施方案以及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办法需逐级上报备案。

(三)搭建活动载体。针对“国培计划”“长三角名校长联合培养计划”以及“省培计划”中的高端研修项目,要先行组织“三名人员”研修;要通过教师互派、干部互挂、教学互助、资源共享等,经常性组织“三名人员”到长三角等省内外教育发达地区学习交流,促进其专业成长;定期构建“青年教师沙龙、名班主任案例研讨、安庆教育名师大讲坛”等活动载体,碰撞思想,在交流中共同提升、凝聚共识;积极开展“三名人员”送教下乡、示范课教学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展示等活动,发挥“三名人员”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四)建立考核机制。市“三名工程”培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对“三名人员”的教育教学(管理)实绩、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示范引领作用等进行评估考核,建立健全“三名人员”能进能出、优胜劣汰、滚动发展的动态调整管理体制。对发生师德不端、师风不正、违法违纪、教学质量严重滑坡、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单位中的相关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荣誉称号及相关待遇。

(五)做好经费保障。从年起,每年安排“三名工程”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对“三名人员”的培养培训、科研、考核、表彰奖励等。各县(市、区)教育行*部门要在本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三名工程”建设。要切实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附件:

.安庆市名教师培养和管理办法

2.安庆市名班主任培养和管理办法

3.安庆市名校长培养和管理办法

4.安庆市“三名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庆市财*局

年4月29日

附件:

安庆市名教师培养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中小学名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名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市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名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名教师是指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三者呈梯级向上攀升培养体系。

第二章选拔和认定

第四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教学工作量饱满(教研员、电教人员、师训机构教师等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三)必须是县(市、区)、市直属学校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获优质课比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等奖项2次以上的,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四)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一项:

.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部门教育教学类表彰;

2.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优秀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3.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职业技能、多媒体软件制作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4.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部门批准的学科大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中获得市级一等奖人以上(乡村教师二等奖以上);

5.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三分之一,并在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优秀等次。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次。

7.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指导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次。

(七)近五年来,教科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至少项:

.学科教学论文市级评选获一等奖次以上(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2.在公开学术期刊(有CN或ISSN刊号)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篇,或在具有省内部资料准印证号的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

3.参与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研究课题项,并结题。

第五条市级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掌握并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加学科教学改革和教科研活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爱戴、家长欢迎。

(四)教学工作量饱满。教研员、师训机构教师、电教员按岗位职责出满勤。

(五)推荐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必须是县(市、区)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获优质课比赛省级一等奖以上的,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六)近五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以下条件必须具备至少两项:

.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部门教育教学类表彰;

2.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获得市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

3.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职业技能、多媒体软件制作等比赛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以上;

4.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部门批准的学科大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

5.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或年度考核中,至少3次名列前三分之一,并在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优秀等次。

(七)有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近五年来,教科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至少项(教研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

.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CN或ISSN刊号)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篇,同时在具有省内部资料准印证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由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l部;

3.主持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课题项并结题;

4.参加过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编写。

第六条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能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教,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功底,教育教学和管理能力强、水平高,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在学校教学和德育工作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心青年教师培养,有培训、指导其他教师的能力、经历和实绩。

(四)在指导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方面成绩显著,其中至少有人被确立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有2人获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奖或科研成果奖。

(五)在素质教育中起带头、示范作用,或在推动本地区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或学科建设方面成效突出。

(六)应是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并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两项(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享受省级以上*府特殊津贴的教师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课堂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同行专家好评和教育对象的赞誉,近五年来,承担过市级公开课教学、专题讲座或应邀作学术报告并获得较高评价;

2.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并在本学科教学与研究领域中取得丰硕成果,近五年在省级以上具有CN或ISSN刊号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论文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指导性和应用性,或近五年正式出版过水平较高的学术专著(与他人合著者,本人至少承担一半以上的撰写任务),或近五年主持过市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结题;

3.近五年来,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

4.近五年来,参加过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编写;

5.近五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教育行*部门教育教学类表彰。

第七条市级名教师的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基层推荐。在个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单位组织考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单位内公示;经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单位做出推荐意见,报县(市、区)教育行*部门参与评选(市直单位的,直接推荐至市教体局人事科)。

(二)县级考评,择优推荐。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业考评小组进行考核选拔,根据分配名额和条件评选产生推荐人选,经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市级骨干教师由县级教育行*部门直接等额推荐上报;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人选,报市教体局参与评审。

(三)市级评审认定。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由市教体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评审,做出综合性推荐意见,并报市“三名工程”培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名师工作室成员选拔由主持人具体负责,成员一般在5--9人)。市“三名工程”培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发文件公布认定名单。

(四)荣誉证书发放。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荣誉证书在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颁发。

第三章培训

第八条市级名教师培训工作由县、市教育行*部门指定培训机构具体实施。

第九条培训机构要制定科学的培训方案,确定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课程计划,并经市教育行*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市级名教师每年至少必须脱产40学时参加培训,学时由培训机构负责认定。

第十一条名教师培训期满,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教育行*部门授权培训部门颁发结业证书。

第四章职责

第十二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关爱学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二)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承担满工作量,主动学习,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发挥在本学科教学发展中的骨干作用。

(三)主持、承担或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的实施和实验;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篇学科教学论文。

(四)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任期内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成为校级骨干教师。

(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讨、教师培训、课程开发等活动,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和专题讲座、辅导等任务。

(六)开设教育博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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