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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池州市贵池区城区
中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为合理调配城乡教师资源,经池州市贵池区人民*府批准,决定从区内农村中小学(含农村区直学校)选调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实际需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学校、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对象为池州市贵池区在编在岗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含农村区直学校)。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治素质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本区农村中小学任教且教龄满五年(即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不含在外县区农村中小学任教和办理人事代理计算工龄的年限)。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选调小学教师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选调初中教师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在中学岗位工作,且报考岗位(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一致。
四、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程序为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贵池区*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3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年4月24-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池州市第十中学
2.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公章)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贵池区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表》,提供同底3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学科)。
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报考人员,拟调入学校如果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空缺岗位需降聘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须作书面承诺。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报名。
4.考试收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报名时每人收取考试费90元(每科45元,两科计90元)。
5.准考证发放。年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收费收据到池州市第十中学领取准考证,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分,分别按30%和7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学科专业知识指考生所报考学科的相关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实行加分*策,凡在贵池区农村学校工作超过20年的教师,自20年起,每增加一年,合成总成绩增加0.3分,上限3分。此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单位经历证明。
考试时间为年5月15日:
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于年5月20日在贵池区*府门户网站公布。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学科)计划数的,该岗位(学科)考试设立60分为合格线,考试合成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选调。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加试),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鉴定,鉴定内容主要为师德表现、工作表现、组织纪律、教育教学能力等。如近三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下,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等几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因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拟调人员。
(六)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人员名单在贵池区*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选调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分层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调对象选择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取消选调资格后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其它事项
为做好本次城区选调教师工作,成立由区*府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为组长,区教育体育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池州市贵池区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贵池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确保选调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区教体局:—30
区人社局:—
监督—
附件:年池州市贵池区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学校、岗位及计划安排表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20日
年蚌埠市教育局直属
6所学校招聘1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满足我市教育紧缺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78号)和《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蚌埠市教育局将开展届春季“校园招聘”工作,招聘紧缺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编制),现就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市教育局直属6所学校具体实施,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参与指导。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招聘专业对应的普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并在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符合本公告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含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公费师范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届应届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求本科与研究生专业一致。(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⑵“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届应届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求本科与研究生专业一致。(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⑶“一本”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届应届毕业生(本科与研究生专业一致,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7.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年5月7日,即25周岁以下为年5月7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况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其中公费师范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签约后直接进入体检与考察等环节,其他人员按上述程序进行。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蚌埠第一中学、蚌埠铁路中学、蚌埠第四中学、蚌埠第五中学、蚌埠市商贸学校、蚌埠工艺美校等6家招聘单位
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教育局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校毕业生就业网站。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网上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于年4月27-30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填写《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等)进行扫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邮箱(具体见附件),邮件名请注明报考人毕业院校、报考岗位、姓名。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出具审核合格并盖章的《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2)招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蚌埠市教育局将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和网上报名情况,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组织赴安徽师范大学等学校现场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详见现场招聘海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9号)的文件要求进行,公费师范生除外。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待全部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入围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和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如遇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名次并列的,以个人考察结果优者优先签约。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号)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教育局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中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服务期由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约定,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纪律
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9号)的文件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
-(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蚌埠市教育局
年4月19日
年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7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9号)等规定,现就年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年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年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见附件1;
3.具有教师资格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人;
4.经*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自4月20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5月7日至5月11日(周日正常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桐城市南山路与居巢路交叉口向南米)。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市教育局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属全日制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发放种类、学科及发放时间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4)本人亲笔填写的《年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年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5)近期免冠半身两寸照片3张;
(6)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其他说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规定执行加分*策。此类人员的加分申请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百分制)增加2分。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年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凭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4.笔试内容及分值:教育综合知识(60%)及特殊教育(40%)相关知识,满分分。
5.笔试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名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6.笔试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策加分)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资格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每位考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满分分。面试前由评委准备3个课题,由第一个备课考生当场抽取一个课题,课题确定后,作为本次面试唯一题本,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普通话水平、仪表举止等。面试使用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生活语文四年级下册(试用本)(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院、特殊教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年11月第1版,年12月第1次印刷),面试时教材由招聘单位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4.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含加分)50%与面试成绩5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0.5+面试成绩×0.5,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仍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七)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1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与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城市教育局等网站公示7天。对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至桐城市教育局审核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若受疫情影响,获取证书时间可按照相关规定顺延。对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省*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办〔〕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桐城市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三年。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桐城市教育局和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策
-(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645(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监督举报
-(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年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年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4月20日
写在最后:
不管是教师招聘还是教师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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