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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医院(医院医院)属海口市卫健委下属经费预算管理享财*补贴事业单位。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院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严格考试,考察、择优选聘优秀人才,优化我院技术、管理人才队伍,促进我院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我院本次面向全球招聘共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才4名编外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被聘用人才与我院签订协议后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的薪酬待遇。每天推送各类海南省招聘考试信息长按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教育行*部门认可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且具有国家教育行*部门认可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5.医院的工作安排。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年06月21日—07月21日
医院门户网站及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②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
海口市秀英区长秀路3号(长信路4号)海医院门诊5楼综合办公室(现场报名)或hkgt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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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时间与方法:随初审公告同时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试(或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考察和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组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市卫健委网站、医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社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本方案由海医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医院综合办林老师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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